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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位于三明市列东街 1 号明宇大厦十四层,地处三明市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是一家专业从事经济、刑事、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前身为三明市第六律师事务所, 1995 年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改制命名为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是福建省首批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之一。 

  

   建所 10 年来,从建所之初的 3 名执业律师,办公场所面积不足 100 平方米 ,固定资产 10 万元,发展至今拥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工作人员达 20 名,办公场所面积 632 平方米 ,固定资产 500 多万元,是三明市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建所 10 年来,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明烟草公司、福建省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智胜化工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 80 多家,办理经济、民事、刑事案件 5000 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 3 亿多元。 1994 、 1998 、 2001 年先后多次被三明市司法局、三明市律师协会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 1999 年被三明市司法局授予首批“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3 年被福建省司法厅授予首批省级“诚信文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所创始人邱宁江, 1984 年执业至今,从事律师职业已 21 周年,现兼任政协三明市委委员、民盟三明市委委员、福建青年联合会委员、三元区人大代表、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三明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先后被评为福建省第三届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 1991 年)、三明市优秀律师( 2000 年)、首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2000 年)、首届全省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 2001 年)、首届全国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 2001 年)、第五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 2002 年)、第四届三明市十大杰出青年( 2003 年)。律师所副主任王雁律师 2004 年被评为福建省支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令客户可以信赖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其中多名律师同时兼备林业、机械、地质等专业的双学历,有的还具有中级经济师、工程师资格,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 。 全体律师 共同 合作,团体配合, 利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协调能力,在业务上不断开拓进取,在工作中精益求精, 运用律师所的全部资源为每一位客户竭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众多媒体的广泛传播,《福建青年》、《福建律师》、《海峡周报》以及省、市电视台等媒体先后对其先进事迹作了报道。 

    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完善,办公条件先进,并在全市率先开发使用现代化律师管理程序,律师办案全程采用微机操作,实现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律师所理论与实践并重,已有多篇文章在《福建律师》、《上海律师》等杂志发表, 2001 、 2002 、 2003 年连续 3 年荣获三明市律师实务研讨会论文组织奖,在律师管理实践基础上撰写的《品牌律师事务所构成因素研究》,在 2003 年福建省律师论文研讨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并编入《首届华东律师论坛汇编》; 律师所注重联合协作关系,同司法、行政部门建 立了良好的公共协作关系与联合关系,并与上海、北京、安徽、广东、浙江等地律师界建立互动平台,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充分利用;律师所关心社会公益事业,是三明市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义务协作单位和三明市妇女法律援助站。 

    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从事综合性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 业务范围涵盖各行各业, 包括公司、金融、房地产、合同、知识产权、劳资人事、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清算、项目审查、谈判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并在诉讼庭辩和非诉讼谈判领域形成特色并有所长 。 

    “团结敬业、诚信高效”,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将以崭新的法律操作理念和经营哲理为指导思想,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切实维护“客户利益至上”的宗 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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